VELLICELL標誌

個人資訊處理政策

Vellicell醫院 - (以下簡稱"Vellicell")處理的所有個人資訊均基於相關法令或經資訊主體同意後收集、保管及處理。本政策自2025年5月26日起施行。Vellicell醫院將依據法令規定,合法且適當地處理所收集、保管及處理的個人資訊,以保護資訊主體的權益。此外,根據相關法令的規定,我們尊重使用者對所保管個人資訊的查閱請求權及更正請求權等權益,您可就此類法令上權益的侵害等,依據行政審判法的規定提起行政審判,並可向個人資訊糾紛調解委員會、個人資訊侵害舉報中心等申請糾紛解決或諮詢。Vellicell醫院的"個人資訊處理方針"遵守現行「個人資訊保護法」等個人資訊保護相關法律規定。

1. 個人資訊的處理目的

Vellicell醫院不會將使用者的個人資訊用於以下目的以外的用途,如使用目的變更,將在獲得同意後進行處理。

診療預約及諮詢:關於Vellicell醫院診療的預約及諮詢時與負責人的快速溝通

其他:對客戶的其他諮詢事項採取快速應對措施

2. 個人資訊的處理及保管期限

1) 原則上,資訊主體的個人資訊在個人資訊收集及使用目的達成後立即銷毀。但以下資訊將按下述理由在明示期限內保存。

2) 依據商法、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需要保存的情況下,Vellicell醫院將按相關法令規定的一定期限保管個人資訊。此時Vellicell醫院僅為保管目的使用所保管的資訊,保存期限如下。

a) 診療預約等相關記錄 - 保存依據: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 - 保存期限:5年

b) 消費者投訴或糾紛處理記錄 - 保存依據: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 - 保存期限:3年

c) 網站訪問(登入)記錄 - 保存依據:通信秘密保護法 - 保存期限:3個月

3) 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第39條之6,1年期間未使用資訊通信服務的,Vellicell醫院將採取銷毀個人資訊等必要措施。但在其他法令規定了單獨期限或按使用者要求設定不同期限的情況下,該期限到期後採取銷毀等必要措施。

3. 個人資訊處理委託相關事項

* 依據個人資訊處理委託合約中的再委託限制規定,在事先協商下進行

4. 資訊主體與法定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及其行使方法相關事項

1) 資訊主體(未滿14歲的指法定代理人)隨時可行使個人資訊查閱/更正/刪除/停止處理請求等權利。

2) 根據第1項的權利行使,可按"個人資訊處理方法相關公告"附件第8號格式填寫後,透過書面、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進行,我們將立即採取措施。[附件8號]個人資訊查閱更正刪除等請求書下載

3) 根據第1項的權利行使,可透過資訊主體的法定代理人或受委託人等代理人進行。此時需提交按"個人資訊處理方法相關公告"附件第11號格式的委託書。[附件11號]個人資訊查閱更正刪除委託書下載

4) 個人資訊查閱及停止處理請求,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第35條、第42條等可能限制資訊主體的權利。

5) 個人資訊更正及刪除請求,在其他法令明示該個人資訊為收集對象的情況下,無法請求刪除。

6) 根據資訊主體權利提出查閱請求、更正/刪除請求、停止處理請求時,確認請求者是否為本人或正當代理人。

5. 個人資訊的處理目的

Vellicell醫院僅基於法令規定和資訊主體的同意收集、保管個人資訊。Vellicell醫院基於法令規定所收集、保管的主要個人資訊檔案如下。

1) 處理的個人資訊項目

會員註冊及線上診療預約

* Kakao認證:Kakao ID、商務頻道加入與否

* 必填項目:姓名、聯絡方式、出生日期、性別、預約日期、預約時間、預約施術產品

* 選填項目:客戶備註

線上預約確認

* Kakao認證:Kakao ID

* 必填項目:預約人姓名、預約人聯絡方式

2) 個人資訊收集方法

Vellicell醫院透過直接從到訪客戶處收集,或透過網站會員註冊及診療預約、線上預約確認、活動報名等方式收集個人資訊。

6. 個人資訊銷毀程序及方法

原則上,Vellicell醫院在個人資訊保管期限到期或處理目的達成時立即銷毀該個人資訊。但依據其他法律需要保存的情況除外。銷毀的程序、期限及方法如下。

1) 銷毀程序 - 使用者輸入的資訊在保管期限到期或處理目的達成後,依據內部方針及相關法令銷毀。

2) 銷毀期限 - 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在個人資訊保管期限到期的情況下,自保管期限結束之日起5日內銷毀;在個人資訊處理目的達成等個人資訊變得不必要時,自個人資訊處理被認定為不必要之日起5日內銷毀該個人資訊。

3) 銷毀方法 - Vellicell醫院銷毀所處理的個人資訊時,採用以下方法銷毀。- 電子檔案形式:採用無法恢復的方法永久刪除 - 電子檔案形式以外的記錄物、列印物、書面及其他記錄媒體:粉碎或焚燒

7. 個人資訊自動收集裝置的安裝/運營及拒絕相關事項

1) 為向使用者提供個人化定製服務,使用保存並隨時調用使用資訊的Cookie。

2) Cookie是運營網站所用伺服器(http)向使用者電腦瀏覽器發送的少量資訊,也可能存儲在使用者PC電腦的硬碟中。

Cookie的使用目的:用於掌握使用者訪問的各服務和網站的訪問及使用形態、熱門搜尋詞、安全接入與否等,向使用者提供優化資訊。

Cookie的安裝/運營及拒絕:可透過網頁瀏覽器頂部的工具>網際網路選項>隱私選單的選項設定拒絕Cookie儲存。

拒絕Cookie儲存可能導致使用定製服務困難。

8. 個人資訊的安全性確保措施

Vellicell醫院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第29條,採取如下確保安全性所需的技術性、管理性、物理性措施。

1) 內部管理計劃的制定及實施 - Vellicell醫院依據'個人資訊安全性確保措施基準'制定並實施內部管理計劃。

2) 個人資訊處理者指定的最小化及培訓 - 最小化個人資訊處理者的指定並實施定期培訓。

3) 對個人資訊的接入限制 - 透過對處理個人資訊的資料庫系統的接入權限賦予、變更、註銷來控制對個人資訊的接入,並利用防火牆系統控制來自外部的未經授權接入。同時記錄權限賦予、變更或註銷的詳情,並將該記錄至少保管5年。

4) 接入記錄的保管及防止偽造變造 - 對個人資訊處理系統的接入記錄(Web日誌、彙總資訊等)至少保管、管理1年以上,並管理接入記錄以防偽造變造及盜竊、遺失。

5) 個人資訊的加密 - 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僅對唯一識別號碼進行加密儲存及管理。同時對重要資料在儲存及傳輸時加密使用等,使用單獨的安全功能。

6) 應對駭客等的技術對策 - Vellicell醫院為防止因駭客或電腦病毒等導致的個人資訊洩露及毀損,安裝安全程式並進行週期性更新·檢查,在外部接入受控區域安裝系統,並進行技術性、物理性監視及阻斷。

7) 對未授權者的出入控制 - 對保管個人資訊的個人資訊系統的物理保管場所另行設置,並對此制定、運營出入控制程序。

9. 權益侵害救濟方法

個人資訊主體可向以下各機構諮詢關於個人資訊侵害的損害救濟、諮詢等。

1. 個人資訊糾紛調解委員會

1833-6972 (www.kopico.go.kr)

2. 個人資訊侵害舉報中心

(無區號) 118 (privacy.kisa.or.kr)

3. 大檢察廳網路犯罪偵查科

(無區號) 1301 (www.spo.go.kr)

4. 警察廳網路犯罪偵查局

(無區號) 182 (ecrm.cyber.go.kr)

10. 個人資訊保護領域責任人及負責人

為處理Vellicell醫院保管中的個人資訊相關事項,請諮詢以下聯絡方式。

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負責部門 : -

姓名 : 김보영

個人資訊保護擔當者負責部門 : -

姓名 : 김보영

聯絡方式 : -

電子郵箱 : -

11. 會員的義務

本個人資訊處理方針自2025年5月26日起適用。